例: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 3 % ,退税税率为10%, 20XX年 5 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;购进原材料一批,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万元,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 万元。上月月末留抵税款4万元,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,,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50万元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税额
分析:这里有内销和外销两种业务,按照规定内销业务应正常计算销项税,外销业务销售环节免税,不用计提销项税,同时因企业是生产型企业所以使用“免、抵、退”税方法,那么要退或要抵多少税呢,下面分别用正规方法和我的方法计算一下:
一、正规军做法
1. 计算出口货物 “免 、抵 、退” 税额
这个简单就是用外销销售额*退税率=250*10%=25万
2. 计算当 期 “免 、抵 、退” 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
当期实际进项税额为39万,但这里边包含了用于出口的部分,按税法规定,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,且有一部分还要退还给企业,所以就要算出来这39万中有多少是不可以抵扣的,有多少是要抵税或退税的
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=外销金额*(外销货物如果内销的话所适用税率-退税率)
=250*(13%-10%)=7.5万,那么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=39-7.5=31.5万
3. 计算当期应交税额
当期应交税额=销项-可抵扣进项-上期留抵,因外销销售环节免税,销项为零,
=150*13%-31.5-4=-16万
当期应纳税额为-16万,对于非出口企业来讲就是期末留抵税额,也就是可以结转到下期的可以抵扣的税额为16万,但由于本企业有出口业务,这个16万是包括抵退税额的,但到底抵税多少,退税多少呢
4. 比较出口货物 “免 、抵 、退” 税额(第1步的结果)与期末留抵税额大小
免 、抵 、退” 税额25万,计算出的留抵税额为16万,25万>16万,也就是说本来按规定要退税25万,但计算下来剩下的进项只有16万啦,所以只能退给你16万,那差额哪里去了呢,当然是抵税抵掉啦,也就是说有25-16=9万元用于抵减了内销应交的增值税额
综合下来也就是说企业因外销享受了一下优惠
①出口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免了,金额为250*13%=32.5万;
②内销应纳税9万元不用交了,用退税金额抵了
③抵完后的进项税16万还可以真金白银给你退回来
二、杂牌军做法
这个做法可以更好的理解”免、抵、退“的意思,还是用上例,
1. 假设视外销金额也为内销,计算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
=内外销金额(150+250)*13%-39(当期进项)-4(上期留抵)=9万
2. 计算出口货物按规定应该“免 、抵 、退” 税额
=外销金额*退税率=250%10%=25万
3. 比较应纳税额与应退税额大小
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外销业务,企业当期应纳税9万,但因为实际存在外销业务,税局应该退税25万,好了税局说我是要退你25万,但你还要交9万啊,所以这9万从25万中抵了吧,我就直接退你16万就好了这就出来了实际抵税金额为9万,实际退税16万,不知大家能否理解。